贩卖毒品0.03克 被判徒刑9个月

【时间:2014-06-26 15:5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    一法盲自以为零星微量兜售毒品赚点小钱,政府不会来管这芝麻小事,结果估计失算被判牢狱后悔晚矣。经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公开审理,6月23日,公诉机关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刘濬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刘濬系60年代、小学文化的邵阳市远郊农民,改革开放后其也随进城务工大流到过广州、中山打工,近些年感觉年岁大了,就在邵阳市本地流动贩卖水果,生意一般,糊口而已。为了多赚钱,刘想到了偷偷兼营点毒品。2014年1月19日,经事先探询熟悉的吸毒人员唐某,得知唐可以长期收“货”,刘满心欢喜。次日下午,刘即想方设法购来点毒品,分成数个净重为0.03克的微量小包,即与唐联系兜售。唐很快赶到约定的该市江湖社区刘家巷子一僻静处,刘递给唐0.03克毒品小包一个,唐回递给刘现金40元,二人默不作声,交易完毕后即分头离开。此时,获讯跟踪而来的缉毒干警迅速扑上,将刘、唐双双抓获。干警当即分别从唐、刘身上搜缴0.03克白色状物与40元赃款。经对搜缴的白色状物检验,系含乙酰基吗啡的海洛因毒品。刘、唐二人均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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