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 信用分社原主任被刑拘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华)6月13日,新宁县飞仙桥农村信用合作分社原主任陈某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涉案金额达117万余元,被新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6月9日8时许,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新宁县公安局报警称,在飞仙桥分社清收不良贷款时,发现飞仙桥乡黄河村阳某用其他9名用户的名字在飞仙桥分社借款68.2万元,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接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立案侦查,在工作中发现飞仙桥分社原主任陈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达117万余元,其中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8笔计46.5万元;向明知贷款人未到场借名贷款2笔计9万元;向明知贷款未还人员继续发放贷款2笔计16.6万元;向没有调查就疏忽大意发放贷款1笔计10万元;向以其他人的名义贷款4笔计22.2万元;向明知贷款人本息还不起的人继续贷款用于偿还前期贷款利息2笔计12.86万元。
现陈某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案被新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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