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维权却打碎酒店玻璃 男子获刑4个月

【时间:2014-06-09 11:2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慧隆)酒店工作人员将姚某的住宿押金误退还给其他顾客,姚某多次向酒店讨要押金,酒店方却一直借口拖延,姚某怒持锤子砸烂该酒店玻璃。近日,邵阳市大祥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姚某拘役四个月。

  2014年1月24日,姚某入住邵阳市大祥区红星社区一酒店403房间并交纳住宿费用人民币500元(其中房费168元,押金332元)。次日,姚某退房时,发现该酒店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已将姚某的押金退给了其他顾客,但酒店方推脱说等老板回来确认,并没有当场退押金给姚某。事后接连几天,姚某多次到该酒店要求返还押金,酒店方一直借口拖延。1月29日下午15时许,姚某携带两把锤子再次到该酒店要求见酒店老板,因老板在外未回,酒店工作人员也不将其押金退还,姚某越说越气,拿起锤子就将该酒店大门处的五块玻璃砸烂。经价格鉴定:上述被毁坏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3870元。在侦查起诉阶段,姚某与该酒店达成刑事和解,姚某赔偿了该酒店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酒店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庭审过程中姚某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被害方亦出具了谅解书。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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