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法院为27名农民工追回拖欠近三年的工资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坚 胡鹃 王凯)4月9日,新宁县委外宣办接到邵东县牛马司镇农民容某打来的电话,告知他与27名农民工被拖欠了近三的工资终于领到手了,这要感谢新宁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是他们的全力帮助才有这样的结果,他们是真正践行群众路线的好公仆,请媒体给予宣传报道。
事情发生在2010年8月,邵东县牛马司镇农民容某与来自邵阳市新宁县、新邵县、双清区的27名农民工受雇于湖南某路桥建设公司,为其修建公路,后因路桥建设公司内部原因停工一个多月,该公司承诺在停工期间照常给付工资及住宿、生活费等,工程结束后该公司却不履行承诺,拒绝给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等费用。2013年4月,容某等人遂起诉至新宁县人民法院。2013年6月,新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容某等27人工资款共计84999元。判决生效后,该路桥建设公司没有履行义务。今年2月,新宁县人民法院又下发了二审判决,路桥建设公司仍无动于衷。2014年3月,容某等人遂向新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宁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容某等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仔细研讨了该案案情,认为该案标的不大,只要做通被告的思想工作就可以顺利执行到位。为此,局长唐良兵等人先后三次奔赴长沙,找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邱某,跟邱某讲法律、道真情,最终说服了邱某,他答应尽快给付这些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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