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法院节日忙执行 倾力为民生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王哲博)6月3日刚上班,一位坐着轮椅的中年人来到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给执行局送来一幅“执法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他双手作揖,对执行局局长曾德元说:“为了我的案子,让你们都没过好节,真对不住,谢谢!”执行局局长曾德元爽朗地笑了:“只要你的钱能到位,都是值得的。”
这位坐着轮椅的中年人王某系水电安装工人,2008年8月8日,他在某综合楼水电安装工程中高空摔下半身不遂。王某多次向雇主追讨医疗费用不成,遂于2010年4月向大祥法院提起诉讼。7月19日,法院判决雇主朱某支付雇员王某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合计218161元,综合楼房东罗某和工程承包人尧某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朱某不服一审提起上诉,10月18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王某某立即向大祥法院申请执行。但此时,三位被执行人已不知去向,法院多次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2011年9月12日中秋节,法院得知房东罗某回家的消息,曾德元局长二话没说,立刻召集已经放假回家的执行法官迅速赶赴罗某老家。罗某正在家中休息,执行法官将罗某堵在屋内。曾德元对罗某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罗某在法律的强大压力下,认识到躲避法院执行是行不通的,终于和王某达成和解协议,罗某赔偿王某14万元,王某放弃对罗某的连带责任进行追偿。
2014年6月2日端午节,王某急急忙忙的打电话给曾德元局长,说有人见到雇主朱某及工程承包人尧某回家了,希望法院执行余下的赔偿款。得知这一重大线索后,曾德元立即启动节假日执行应急机制,马上打电话召集在家准备过节的执行法官,安排人员分别赶往两被执行人的家乡,对朱某和尧某进行依法拘传。曾德元对朱某和尧某规避法院判决义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警示教育,对两人的行为给王某家庭及个人造成的伤害予以谴责,并要求两人尽快赔偿到位,以便王某及时进行后续治疗,否则将对两人实施拘留措施并继续追偿余款。朱某和尧某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对王某表示道歉,并当场表示愿意一起承担余款7万余元的赔偿义务。王某也表示只要朱某和尧某如数赔偿就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当天下午,在法庭的见证下,朱某和尧某向王某兑现了其赔偿承诺,三人握手言和,这起历时四年的案子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