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上司发生关系 丈夫砍伤其上司获刑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慧隆)家住邵阳市大祥区的罗某看到谢某血淋淋的手腕时,方感到自己鲁莽闯了大祸,随即赶往派出所自首。近日,大祥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3年6月,罗某发现妻子神色总是忧郁,再三追问下,妻子方道出实情,原来妻子在其上司谢某的要挟下,与谢某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妻子感到对不起家庭,非常不安。罗某听闻气急,拿起菜刀去找谢某问个究竟,谢某毫不隐晦,也无丝毫歉意,罗某顿感受辱,挥起菜刀就向谢某的手臂砍去,导致谢某的左腕部不全离断。后经法医鉴定:谢某的左腕部不全离断伤致左手功能丧失,其损伤程度属重伤。
在侦查起诉阶段,罗某赔偿了谢某全部的医疗费,并补偿谢某因伤致残16万元,取得谢某的谅解,谢某亦书面请求对罗某予以减轻处罚,并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罗某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有过错、社会危害性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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