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法院知耻而后勇 七项措施剑指公车私用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王牧飞 吕颂文 毛建中)5月15日晚,湖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曝光了北塔区法院干警公车私用的行为,该院副院长朱志新和审监庭庭长邓爱国公车私用,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5月19日,北塔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该院院长谢华云上专题党课。他对公车私用事件的性质、原因与危害后果进行了深刻剖析:事件的发生是因为部分干警对“四风”问题认识存在严重偏差,是因为队伍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因为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是因为制度执行不力、处罚不重,也是因为监督检查部门严重失职,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谢华云强调,公车私用事件给法院、涉事干警本人及其家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给法院形象、法官形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也带来了极坏的影响。痛定思痛,全院干警要正确面对问题,消除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扎实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事件发生后,该院党组深刻反思、紧急部署,制定七项措施严格管理、堵塞漏洞:一是从5月19日起,全院公车全部收归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每次公车使用完毕,钥匙交回办公室。二是严格公车归库停放管理,5月30日前,全院公车划定停车位,并在停车位标注醒目标识,便于督查。三是严格派车管理,每次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无派车单出车一律视为违规用车。四是严格公车用油和维修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履行报告手续外,必须在指定点进行加油、维修。五是严格驾驶员管理,用车司机与干警填写不违规使用公车承诺书,凡违反承诺,一律重罚。六是严格处罚,公车私用一律通报批评、计入个人党风廉政档案、责令承担用车费用,每次罚款500元,编制外司机违规使用公车一律予以辞退。七是严格督查,院纪检组、监察室每周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现公车私用,一律从速从重处罚,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