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病史 丈夫起诉离婚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上升 邓苏勇)5月15日,隆回县人民法院金石桥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贺某与被告袁某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012年农历正月,新化县水车镇20多岁的袁某经人介绍与隆回县金石桥镇大田村贺某相识并按农村习俗订婚。同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结婚后贺某与袁某于4月前往长沙务工。不料袁某精神病发作擅自出走不知下落,贺某心急如焚派亲友四处寻找和发布寻人启事,好不容易将袁某找到,并送往长沙市精神医院治疗。经诊断,袁某患间歇性精神病,与贺某认识结婚前在该医院治疗过此病。袁某经治疗病情稳定之后被母亲带回娘家居住,此后与原告贺某再无任何联系和交往。今年4月,贺某以袁某婚前隐瞒重大病史,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足二个月,且分居满二年为由,向隆回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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