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贼心不改 三入“高墙”

【时间:2014-05-21 11:1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尹良)年近四十一事无成,盗窃成性曾两度入狱,不思悔改终于三入“高墙”。近日,洞口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25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国为了盗窃电动车出售获利,携带事先购买的万能钥匙在洞口县城四处闲逛,寻找作案目标,伺机实施盗窃。15时许,当李某国行至洞口镇雪峰西路时,发现了被害人王某放在一店面旁边巷子里的“永久”牌电动车,李某国趁周围无人,用钥匙套开点火锁,盗走电动车。当天晚上,李某国出售盗得的电动车时,被王某及其朋友当场抓住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电动车被盗时价值人民币3021元。另查明,李某国曾两次因盗窃,于2009年、2011年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国使用秘密方法故意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李某国曾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