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因犯失火罪获刑三年
邵阳新闻在线讯 (通讯员 唐杰 邵迎艳)5月6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开科失火案,杨开科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杨开科,男,现年45岁,城步县儒林镇人。
今年1月22日中午13时许,杨开科来到自家的责任田烧杂草,因天气干燥且风大,火苗沿着田边杂草迅速蔓延至山脚,引发了森林火灾,烧毁儒林镇白石园村的“碑基冲”、小清溪村的“庵堂山”、楠木村的“背底山”、温塘村的“大坑里”、南门村的“大茶山”、田桥村的“盘上界”等山场。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的过火总面积为331公顷,其中有林地204公顷,灌木林地127公顷。
法院认为,杨开科擅自野外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且过火面积为全县历年来之最,遂作出以上判决。杨开科成为该县因犯失火罪获实刑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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