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纠纷起 法院调解欢喜和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凯军 王蓓)原房东转让门面时未及时告知租户,租户因此拒向现任房东交纳房租而引发纠纷。4月29日,这起经由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新闻媒体等参与调解均无果的门面租赁纠纷,在北塔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小事化了、握手言和。
被告李某租赁邵阳市某装饰材料市场某门面做木地板生意,2013年10月原房东将该门面转让给原告刘某,但未及时告知李某。后刘某上门收租,双方因原房东未及时通知门面转让及门面装修费的承担等问题产生分歧,李某遂拒绝支付房租及返还门面钥匙。为此,刘某曾先后请110民警、人民调解员、邵阳市某频道新闻记者参与化解纠纷,均因双方争议较大、矛盾尖锐无法处理。
4月22日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来龙去脉的基础上,一面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疏导双方对立情绪,缓和矛盾,一面从法律规定、事实依据等方面,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及解说。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刘某与李某同意各自退让一步,李某支付相应房租费,刘某则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有合适的业务可以介绍给对方。这起久调不决的纠纷,最终以皆大欢喜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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