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胆包天在同一家宾馆三次作案 以涉嫌强奸罪被公诉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张丽 旷林杰)无聊至极色心起,利用一把借来的仿真枪,竟在两天之内同一个宾馆三次实施强奸行为,其中两次既遂。4月14日,大祥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谭某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1日凌晨,谭某在马路上溜达时看到一名单身女子蔡某,当即产生了强奸的念头。于是尾随蔡某进入邵阳市某宾馆并一同进了电梯。在电梯里突然从身后用左手抱住蔡某,并用一把仿真枪指着对方的太阳穴,胁持蔡某出了电梯来到五楼的过道里。谭某提出想跟对方发生性关系,蔡某求他不要伤害自己,自己只是到宾馆来找人并没有开房间。于是,谭某便要挟对方在楼梯口实施了强奸行为。两三分钟后,感觉有人来了,谭某便停止了侵犯。为防止蔡某报警,抢走了她的手机。
当天晚上20时许,色心不死的谭某又来到同一家宾馆寻找强奸目标。他来到709房间门口,从门缝里看见有一名女子谢某穿着睡裤,便假装找人敲开房门,进入后见房间里只有谢某一人,便用枪指着对方,见对方没有反抗,便上前实施了强奸,完事后竟大胆地睡在这间房里。
第二天早上6点多钟,谭某从房间出来下到宾馆6楼时,看到服务员罗某独自一人在606房间里打扫卫生,便又上前以同样的手法逼对方就范。此时罗某放在床头的对讲机响了,谭某才停止了犯罪行为,夺门而逃。2013年12月7日,谭某与朋友在邵阳市火车南站某宾馆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认为,谭某虽然用的是仿真手枪,但是给被害人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慌,且连续作案,极具社会危害性,遂对其作出起诉决定。同时提醒广大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外出或外宿最好结伴同行,尽量避免深夜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