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代同贩毒 八旬老妪也被惩

【时间:2014-03-07 11:2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钟倩文)近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家庭成员集体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邓某生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其子邓某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让人费解的是,邓某生的母亲谢某元已是八十三岁高龄的老人,竟成了共同贩毒的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元。

  祖孙三代家住新邵县新田铺镇新建村,邓某生的妻子肖某元(另案处理)因身患尿毒症,于2010年开始在家中贩卖海洛因,因肖某元需要经常去邵阳医专附属医院进行血液透析,由邓某生三人代为贩卖毒品。从2013年6月至7月,谢某元贩毒三次,邓某生、邓某黎各贩毒二次。每次均贩卖1小包海洛因,获款50元。2013年7月4日下午4时,邓某生在家中寻找毒品准备贩卖给吸毒人员时,被新邵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在其家中搜出毒品海洛因51.5克。7月12日,邓某黎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元、邓某生、邓某黎贩卖毒品给他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谢某元贩卖毒品三次,情节严重,邓某黎系从犯,且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应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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