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健康:三个“十三年”的忠诚坚守

【时间:2013-11-14 19:0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姚健康,1977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2011年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岗位上改任市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从警36年来,先后在红旗派出所、大祥公安分局、市公安局纪委工作。他曾先后30余次被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奖励;先后两次被湖南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1次被评为“廉政干部”;在全市信息化考核中名列前茅,被市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勤政为民,设身处地为民办事

  姚健康的公安工作简历很巧合,先后在3个单位工作的时间都是13年。1977年12月,他由一名乡镇干部选调到公安机关,走向了从警之路,在红旗派出所任民警、副所长,在基层磨练了13年;1990年6月,他以优秀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由一名派出所副所长破格提拔为西区分局(现大祥分局)副局长,一直分管户政、治安和消防工作,这一干又是13年;2003年7月,组织上将他从分局副局长调整到市局纪委任副书记,现已改非,再过3年将退休,这意味着他在纪委也将工作13年。3个13年,无论在哪个单位和部门工作,始终对党和人民、对公安事业忠心耿耿,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热情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在派出所工作期间,他凭着练就的那双“铁脚板”,走遍了辖区的大街小巷和居民的家中,深入到群众中调查社情,了解民意,倾听民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他几乎没有节假日和星期天,无论份内份外,只要是对群众有益的事,他都去管、去做,他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有口皆碑,被大家称之为“红旗派出所的马天民”。

  在分局任副局长期间,他分管户政、治安和消防工作,姚健康秉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那个时候很多人都希望通过“农转非”吃上国家商品粮,因此来找姚健康的人很多,但姚健康从不拿法律和政策做人情,坚持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符合条件的一定办,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也不办。辖区群众杨某的父亲系邵阳市城市户口,却没有正式工作,靠修锁、配钥匙维持生计,母亲和杨某均为农村户口,又分居两地,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姚健康在走访中了解这一情况后,进行了调查,认为杨某和母亲符合“农转非”政策,主动给他和母亲办理了“农转非”。

  秉公执纪,忠实维护党纪警纪

  2003年7月,姚健康到市局纪委任副书记,所接触的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他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刻苦学习和钻研纪检监察法规和业务,很快掌握了从案件受理、信访初查、法律法规及纪检条规实用、材料制作、审理结案等一整套工作流程。在部门他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具体负责纪监信访举报接待、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他秉着对投诉群众和被投诉民警高度负责的精神,既注重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遭受侵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还要维护民警正当合法的执法权力,为被恶意投诉和错误投诉的民警还其清白。他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带着责任和感情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来信的群众,不管来访群众态度如何,他总是笑脸相迎,和气待人,不厌其烦,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倾听群众的投诉和意见。10年来,他接待来访群众1100余人次,让带着怒气或怨气的来访群众,个个满意而归,赢得了来访群众的信任。2007年4月23日,双清区火车站乡村民黄某因其儿子被城管局干部打伤,黄某对公安机关能否公正办理案件有疑虑,于是到市局纪委咨询。姚健康问清原由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督办,此案得到了公正妥善处理。事后,黄某向公安部、省公安厅分别写了感谢信,点名称赞姚健康。

  在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中,他坚持实事求是,不偏不袒,公正客观地对待每起案件线索和每个案件的当事人。几年来,他带领市局纪检监察民警秉公执纪,无一起冤假错案,无一起因当事人申诉上级纪委复核而改变处理决定,使市公安局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有很大提高,连续7年在省公安厅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检查评比中排名第一,他整理归档的案件,被省公安厅纪委在全省公安纪检监察系统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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