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法院“五项举措”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时间:2013-07-09 16:0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 2013年,大祥区法院积极开展工作,主动融入区“项目建设实干年”经济大局,继续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妥善化解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促进产业升级。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及重点企业的法律保护,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特别是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方面研究出台新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问题,尤其是针对环境保护、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执法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6次,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信息20余篇。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相关业务庭室定点对接,对重大、敏感案件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快速审执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强化效率意识,畅通审理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项目建设的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案件,在确保实体和程序公正的前提下,保证“五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尤其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作用,及时对案件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对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法律指导100多次,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要求。对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承包经营、土地租赁纠纷等,运用政策进行调处,实现适用法律与适用政策的有机结合。适时运用刑罚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重点项目建设中强行承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重心前移、暂缓立案、诉前调解”的要求,严把立案关。对涉及项目建设中引发的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积极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争取诉前妥善调处纠纷。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对拒不执行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认真研究案情,详细掌握情况,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妥善审理拆迁案件,对于依法受理的拆迁诉讼或执行案件,坚持多做法律政策宣传和沟通协调工作,教育引导被拆迁人自觉搬迁。

  五是做好法制宣传。密切关注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辖区重点项目中的法律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供法律帮助,就普遍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提出工作建议。大力加强法制宣传,结合审判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送法下乡、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媒体报道等形式,宣传法院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措施、经验,营造有利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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