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检察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结硕果
邵阳新闻在线讯 近日,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军转干部刘总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是该院积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洞口检察院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基础地位,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强化保障落实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院党组成员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不少于15次,每次学习前都精心安排,给每个党组成员布置一个专题,准备授课材料,并要求党组成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去年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志刚撰写的调研文章《检察视域中的社会管理创新思考》被评为2012年度邵阳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类优秀文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袁仁能撰写的《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检察机关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理论与实践》被《人民检察·湖南版》全文刊发。
该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干部心态教育活动为切入点,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政治纪律、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的网络培训,邀请专家来院授课。每年初都制定了干警培训计划,坚持每月周五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到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内容到位,经费到位。
坚持对干警的基本素质教育,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鼓励干警自学成才,对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干警分别奖励3000元、5000元、10000元。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考前院里给予二个月复习时间,并选送到省院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凡是通过司法考试的,院里给予5000元奖励。全院上下学习蔚然成风,有的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岗位业务和续职资格培训,有的参加高等院校或中央党校的本科函授学习,有的书记员白天协助检察官办案,晚上加班加点自学。2012年该院有1名干警考上了湘谭大学的硕士研究生。目前,该院有26人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其中有22人通过了司考,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缓解了办案骨干缺乏的困难。与此同时,积极为上级检察机关和政法部门输送人才。截至目前,该院有1人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有1人考入湖南人民检察院,有14人考入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或其他政法部门。
干警素质的提高,推动了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2012年,该院在全省基层建设综合考核中,排全省第13名,B类院中排全省第三名,全市第一名,荣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并荣获市文明单位、县绩效文明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新农村建设、建整扶贫等多项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