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司法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时间:2012-11-20 11:0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 武冈市司法局借鉴ADR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调解技能与调解效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有效克服人民调解编制不足、经费保障有限的瓶颈。

  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是指除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之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民事纠纷协商处理的一种机制,是人民调解的扩大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国际上,以美国ADR为代表的“可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即ADR,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蓬勃发展,对我国有借鉴意义。2008年初,武冈市司法局在一些乡镇尝试“家户长调解制”。经过一段时间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明显提高,人民调解“武冈模式”初具雏形。这一模式的推广能壮大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提高人民调解效率;使一些贫困地区缓解了人民调解经费不足。这一成功经验,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在2009年第8期以《“家户长”调解制破解基层调解难题——湖南省武冈市人民调解探索出新路子》作为经验材料向全国推介。2010年中央党校出版的《领导干部谈科学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又将“家户长调解制破解基层调解难题”全文编入该书,进一步在全国进行宣传。2012年4月,武冈市司法局又独立编制了统一的《人民调解规程》,从不同的角度实现人民调解社会矛盾化解与社会管理创新完美结合。近两年来,武冈市司法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05起,调处成功5092起,调处成功率达99.74%,成功率同比增长6.21%。特别是邵阳市境内某水库泄洪损害赔偿、武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民众商品房租赁损害赔偿、湖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邵阳县向某人身损害赔偿等多起诉求标的超过200万元以上的重大纠纷实现成功调处。

  借鉴ADR“可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

  武冈市司法局组织干警认真学习ADR理论,并使之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在吸收美国先进调解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的社会经济现实,进一步深化调解机制的理论研究和调解工作实践,为法治武冈、和谐武冈的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今年6月25日至29日,武冈市司法局局长陈立纯作为嘉宾出席在长沙召开的第四届中美法律交流论坛暨第二届中美调解国际研讨培训。武冈市司法局将有关调解的实践经验与中外专家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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