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法院能动司法 悉心为民排忧解难

【时间:2012-08-06 15:2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这是一件普通不过的离婚案件,案件中也是两位普通的当事人,原告家住在遥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被告是在邵阳监狱服刑的服刑人员,但这起普通的民事案件由大祥区法院调解结案,却反映了邵阳市两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以人为本、以民为重的工作理念。

  “法院处处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我感激不尽!”这是原告发出的声音。“谢谢法院还能尊重我这个服刑人员的权利,真是好法院,好法官!”这是被告流泪所说的。2012年5月8日上午,原告蓝某带着一名未成年的女儿急匆匆来到大祥区法院立案庭,诉说自己的丈夫刘某因犯非法经营罪现正在邵阳监狱服刑,且双方分居长达12年之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与丈夫刘某离婚。并且在探监过程中,现在邵阳监狱服刑的丈夫也同意了离婚。原告本在当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路途太远,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再到邵阳开庭来回得开支很大的一笔费用,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就好心建议原告来邵阳市大祥区立案,这样可以省去了一大笔开支。事实上多年来独身一人的蓝某带着未成年的女儿是靠打工为生,生活不易,打工那有限的收入也是无法支付这笔开支,万般无奈之下,原告怀抱一丝希望赶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大祥区法院,特别希望法院能够帮忙尽快立案尽快审理。

  这看似一件再普通不过的离婚案件,但其中却牵涉到立案管辖方面的复杂问题,依照民诉法及其解释的相关法律规定,此案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立案管辖,但是立案法官如果机械地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是要告知原告将此案移送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那样必然导致当事人在相距千里之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与湖南邵阳之间来回长途跋涉,这样不但大大地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使得原告蓝某那原本就经济十分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鉴于此,在了解到原告的实际困难后,大祥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本着为民、便民的服务理念,不是简单地将该案一拒了之,而是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设身处地尽力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于是,大祥法院立案庭朱庭长立即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相关领导及资深审判专家进行了如实汇报。在得知相关实际情况后,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及相关领导也是高度重视,经合议研究后予以肯定,同时也表扬了大祥法院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并提示承办法官必须提前向双方当事人做好立案管辖释明的相关工作。

  在得到领导和上级法院的肯定答复后,大祥法院立案庭所有工作人员立刻忙碌起来,马上为原告蓝某开辟了立案绿色通道,仅用十分钟就为她办完了所有的立案手续,并在第一时间将该案移送到办案的业务庭室,同时联系好由徐韬法官负责审理,院办公室也根据紧急情况马上安排好了办案专用车辆。

  下午2:30,承办此案的徐法官带领书记员即与原告蓝某一起赶往了邵阳监狱现场办案。在跟邵阳监狱相关部门办好了所有的现场开庭手续后,徐韬法官首先在监狱现场对蓝某和其丈夫进行法院管辖的提前释明工作,徐韬法官向被告坦诚说明:“本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案应由原告所在地法院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管辖,但您妻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原因,不得已前来邵阳市大祥区法院提起与您的离婚诉讼,希望能节省下一笔生活费用,现在我院在此依法向你做出说明,现征求您的意见,是否同意由我院立案管辖此案,如果您认为不妥,我院会尊重您的权利,尽快将此案移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还没有等徐法官将话说完,被告就已经泪流满面了,哽咽地说:“邵阳大祥法院能如此尊重我这个服刑人员的权利,真是好法院,好法官!我感激您们的帮忙都还来不及啊,当然十分愿意您们来处理,我现在马上签字确认”。随后,在徐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监狱现场顺利地达成了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5点50分,原告带着女儿已高兴地坐上了回广西老家的大巴上了。

  另外,大祥法院能动司法,利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了一起又一起民事纠纷,切实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如现住北京的薛华杰于2010年与邵阳市的汤某结婚,婚后出资为妻子在邵阳市大祥区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屋,但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薛华杰就在双方自愿在民政部门离婚后,又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全部收回自己所购买的房产,经过人民法院一审、终审判决,确认所买的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薛华杰还是不服,多次从北京致电大祥法院,并寄特快邮件给院长肖俭林同志,要求重新立案审理该房产纠纷,并判决该房屋全归自己一人所有,在得到明确答复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后,家住北京的薛华杰就利用离最高人民法院近的便利条件,于2012年3月1日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越级上访,经最高人民法院分流到湖南省高院接访,湖南省高院再发回大祥区法院负责处理。3月5日下午,大祥法院主管王副院长与立案庭法官一起对上访人薛华杰的案件进行认真负责的审阅并耐心地依法做相关的解释工作,经过三小时的耐心释法明律,使得薛华杰终于明白了是自己对法律的误解,并认同了二级人民法院所依法做出判决的正确性,并表示不再越级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了,但要求重新立案起诉分割该夫妻共同住房的一半,且明确要求只要现金,不要房产。

  大祥法院接到薛华杰的诉请后高度重视,考虑到原告家住北京,往来邵阳实在不方便,且此案应当有调解好的可能,院党组立即指派主管立案的副院长王文俊同志包办此案,与执行局政委张红兵及立案庭肖法官共同成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小组,制定了方案,明确了结案时间。大祥法官切实为民着想,能动司法,变接访为下访,与原告主动到被告处上门调解,多次做释法明理工作,组织原告与被告协商调解。在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给付原告一半的购房款70000元,大祥法院法官并协助双方当事人在当天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在拿到钱后,薛华杰表示相当满意,并感谢大祥法官热心调解。自此,该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从根本上获得了圆满的化解。

  近年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本着“能动司法,切实为人民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立足全院工作实际,以营造大信访格局为突破口,以提高审判质效为手段,以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全力打造立案信访文明窗口,立案及信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了“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市青年文明号”、“全市人民满意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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