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能动司法服务重点工程建设

【时间:2012-07-23 15:5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 “我代表市敏洲西路指挥部向在保障和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中作出重大努力和贡献的市中院领导以及民三庭全体法官表示衷心的感谢!”7月17日,邵阳市大祥区领导来到邵阳中院赠送“服务大局、和谐司法”牌匾时如是说。

  2007年10月19日,邵阳市敏州西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张某某签订了《邵阳市敏州西路景秀园项目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张某某以邵阳市敏州西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能如期提供安置地、附属建房没有安置补偿为由拒不搬迁,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严重影响了拆迁进展,大祥区委领导多次协调未果。2011年11月,邵阳市敏州西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纸诉状将张某某告上法院。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不如期履行腾房搬迁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诚信原则,判令张某某限期腾房交付。张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邵阳中院受理后,经审理查明,张某某与邵阳市敏州西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协议至今已有6个年头,现国家的拆迁安置政策变化很大,物价上涨迅速,如要求张某某履行原协议,势必将损害张某某的利益,但不判令张某某履行原协议,会严重影响后续的拆迁工作。再加上该项目系住房开发小区,部分购房户于2005年就交纳购房款,到现在为止,拆迁工作还没有完成,这些购房户经常到大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上访,要求政府出面处理,双方矛盾激烈,社会影响大,区委领导高度重视。为妥善处理好该案,合议庭法官不厌其烦地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8次调解会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地解决了矛盾,有力地保障了市敏州西路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近年来,邵阳中院按照省高院党组、市委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工作主题,紧扣“推进邵阳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市委工作大局,大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了保障和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制度和措施,与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政府行政部门就如何更好地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了多轮讨论和协商,构建了全市一盘棋的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和服务机制,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有力地支持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市火车站站前区建设指挥部申请法院“禁违”案件41件,邵阳中院从受理到下达停建裁定书仅4天时间。隆回县人民法院为沪昆高铁施工工程保驾护航,2011年以来为高铁建设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新宁法院为创建中国旅游强县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新邵法院保障全县30余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移民拆迁9000余栋涉及住户12900余户,均如期完成,没有发生一起移民拆迁暴力抗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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