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被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誉为没有污染的“神奇绿洲”,是“三湘林业第一县”。在绥宁的青山绿水间,人们经常会见到一个忙碌的身影:他或在山头林间与农户热情交谈,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或在侦破现场与不法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战斗在保绿护林一线。他就是这方山水的保护神——绥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曾石红。
从警17年来,曾石红在全县6个基层森林派出所中的5个所工作过,多次担任所长、教导员职务。2011年10月,他通过竞聘上岗担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曾石红先后8次受到县人民政府嘉奖,荣立省厅三等功一次,5次被评为全县优秀人民警察,2次被评为全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12年他被推荐为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优秀人民警察。
一剑出鞘显神威
2011年,绥宁县公安局“清网行动”成效显著,在全市排名第一,在全省排名第三。“清网行动中,曾石红带领战友们克难攻坚,半年时间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受到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的称赞和表扬。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他远赴广东、福建、浙江等省,行程3万余公里,通过仔细排查追踪,终于打探到杨某踪迹,将他及时抓获归案。
利剑出鞘,保绿护林。在曾石红的日程表上,几乎没有节假日,一年365天有300天是在林区度过的,有时为了办案,一连十几个昼夜吃住在林区。近五年来,曾石红主办林业行政案件260多起,主办刑事案件80多起,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元。2008年1月,曾石红调至红岩担任森林派出所所长。当得知武阳镇老祖村部分村民乱砍乱伐林木比较严重、个别组已发展到家家户户上山砍伐林木的情况时,他和所里民警全部入驻该村。他和同事们对每家每户进行地毯式清查,在掌握了一条盗伐林木线索后顺藤摸瓜,对20多处盗伐林木山场进行了现场勘查核实,没收盗伐林木150余立方米,林政处罚违法人员30多人,一举刹住了该村群体性盗伐林木的歪风,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办起案子来,曾石红总有一股子不破案誓不罢休的狠劲,人称“拼命三郎”。在2009年8月办理一起森林火灾案时,局领导要求24小时内破案。在没有任何线索的前提下,曾石红带领所里2名民警硬是在20小时内走访和排查了火灾附近学校的1000多名学生,最终找到了突破口,并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告破此案。
一片丹心铸警魂
扑救森林火灾是一件辛苦而且危险的事,但他每次扑火时总是身先士卒冲在前面,显示出一个共产党人临危不惧、刚毅坚挺的英雄气概。2010年3月,曾石红调任森林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教导员不久,关峡乡凤凰村起山火。扑火过程中,他带领和指挥队员扑火,他冲锋在最前面。突然一阵狂风扑来,把他和3名队员包围在火海中。曾石红没有慌张,立即把3名队员一一推出火海,自己最后一个跳出来。三个队员安然脱险,但曾石红的一只耳朵却被火烧伤。他只做了简单处理,又投入了扑火工作中,直到把火扑灭。扑火队员杨光红至今还记得当时惊险的一幕:“要不是曾教导员,我们三个人后果不堪设想。”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曾石红从不考虑个人的安危,勇往直前,不怕牺牲。2009年10月,曾红石接到两个乡上百名村民因山林纠纷发生械斗的案情。当时正值国庆放假,曾石红一人在所里值班。接警后,他立即开车前往。因离现场还有一段山路,车子无法前往,他就到群众家里借了一台摩托车继续前往。山路太滑太陡,刚开始就摔了一跤。但他不顾脚上鲜血直流,冲进拿着锄头、柴刀、木棍的人群,奋力夺下为首者的“武器”,义正言辞地面对这群村民,并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当这起群体性事件平息后,他的脚已经肿得无法动弹了。
一腔正气写忠诚
“为政清廉,如芙蓉出水一尘不染;执法严谨,似明镜照人公道无私”。这是他参加工作以来最喜欢的一副对联,也是他为官做人的写照。
2009年5月,在查处一起非法偷运五角枫案件中,当事人拿出2000元塞给曾石红,叫他高抬贵手,放行车辆,但他当场拒绝并严厉批评了当事人。过后,该当事人又托人与他说情,他始终不为所动,依法对该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处理。2010年1月的一天晚上,曾石红在红岩街上巡查,发现有人在检查站前面装木材。他上前仔细询问,得知对方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且木材是偷来的。一个老板模样的人见露了马脚,立即把他叫到暗处,塞给他一把钱,要他睁只眼闭只眼。曾石红当即严词拒绝,并打电话通知其他民警,共同处理。近五年来,曾石红共拒绝60多起,拒请吃请喝200多次。为此有人说他“傻”,有人说他不知好歹,不食人间烟火。曾石红总是说“用不干净的钱,我的良心会不安,我头上的国徽也会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