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司法局推行四措施 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时间:2011-07-01 10:1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运琼 曹凌云)农民工问题是当前国家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既是促进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和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为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采取四项措施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常态化;继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保证办案质量;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系统管理效率和综合服务水平。各乡镇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农民工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降低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缩短法律援助申请审核期限,保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必援”,公开援助人员信息,方便农民工就近及时获取法律服务。凡是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简化程序,当场受理,保证农民工得到“及时、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农民工法律宣传培训。鉴于农民工为讨薪采取伤害、自残等极端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司法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培训活动,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为主要内容对各乡镇的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培训,引导农民工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结合“法律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培训,引导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优先原则,尽可能地通过诉前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案结事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各乡镇司法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有的所在农民工较多的重点村明确一名联络员;有的所专门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服务咨询室;有的所还专门为农民工上法制课,讲解有关法律援助知识。
  
  三是落实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及到农民工生存生活的矛盾纠纷,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小组,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深入调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与发生农民工讨薪的主管部门联系,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理顺情绪、安定人心,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有效衔接法律援助与调解工作,有效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对农民工追讨工资的,各工作站和公证处一律给予免费代理,免收法律服务费用。对经济困难但尚未达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的委托代理和咨询,减少或免除相关费用。
  
  四是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发挥各项职能,形成法律援助大服务的工作态势。开展法律援助经费社会募集工作,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该局通过推行四项新举措,加强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力度,受到农民工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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