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司法局法律援助老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11-06-21 16:1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运琼)儿子不孝顺,不给父亲赡养费,导致父亲生活困难。6月初,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一名准备将独生子告上法庭的八旬老汉在法援律师的劝说和调解下,避免了一场可能导致妻离子散悲剧的诉讼。
  
  不久前,年已76岁的肖老汉来到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处,准备起诉其唯一的儿子肖某。据肖老汉介绍,他本人没有工作,其70岁的妻子每月也只有女儿给的300多元,日子过得颇为清苦。老夫妻所有的田地都由儿子耕种,房子也是给了儿子,他要求儿子必须每月支付生活费,否则就要收回房子租给别人收取租金以维持自身生活所需。本来这一要求合情合理,但其妻疼爱儿子,不让他这么做,结果两人在要求儿子付给生活费的问题上意见不一,经常为此吵架,关系不断恶化,甚至闹到要离婚的程度。肖老汉一怒之下前来寻求法律援助,打算通过法律手段收回房子。
  
  值班律师听完肖老汉的介绍后,就给肖老汉解释,这样一桩涉及老人赡养费的家庭纠纷案件其实并不复杂,如果起诉要胜诉也不难。但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将可能导致肖老汉家庭破裂的严重后果,从有利于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稳定和谐出发,最好是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于是律师耐心向肖老汉作了解释,同时积极联系其儿子肖某,向他讲明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儿女应尽的义务,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为其分析了拒不给付父母赡养费的后果。陈某明白了问题的利害关系后,同意每月付给父亲300元的生活费,双方遂握手言和。
  
  截至6月16日,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已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5起,有效地维护了该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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