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司法局对法制村主任履行“五员”职责

【时间:2011-06-17 08:2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运琼  曹凌云)为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新模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根据2011年4月1日城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决定今年农村普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摸排出40个重点村,重点关注即宗族势力强大、村痞村霸较多、社会矛盾复杂、上访户较多的村庄,并对上述40个村实行法制村主任助理制度,进行重点普法。同时该局并要求法制村主任履行“五员”职责,认真当好“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村级维稳员、财务清理员、困难帮扶员”。
  当好法制宣传员。通过设置宣传栏、赠送法制宣传书籍、开展法律咨询、上法制课、进行警示教育等方式,将司法公开到乡镇、村、社区,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职能,引导村民树立健康的法制观念,帮助联系村委会建立和健全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村规民约。
  当好纠纷调解员。积极参与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协助乡镇及司法、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化解,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当好村级维稳员。对影响农村稳定的信访事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引导村民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
  当好财务清理员。协助和督促村委会对各村小组财务进行清理,帮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当好困难帮扶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对生活困难的村民,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争取政策支持,提高特困群众的生活、生产水平。
  该局通过履行“五员”职责,使司法工作更好地贴近民生、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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